日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发布了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这些计划项目结合福建省“十四五”科技规划编制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打造“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包括五大方面17类。申报工作即日开始。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方面,包括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后补助等7类。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3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方面,包括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等4类。技术转移计划方面,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等2类。公益类计划方面,包括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