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在全国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嘎查)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我省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等4个乡镇和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等44个村入选。
作为乡村治理的全国样板,各示范村镇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管理服务和公共权力监督,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各示范村要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记者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