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海事局发布消息,新修订的《厦门水域船舶定线制》和《厦门水域船舶报告制》(以下简称“两制”)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所谓船舶定线制,是指由海事主管机关通过法规的形式,指定船舶在海上部分水域航行时应遵循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船舶报告制是船舶定线制的配套,即规定使用船舶定线制的船舶,在航经报告点时,应在规定渠道向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及相关事项、接受监管。
2015年7月1日,第一版“两制”实行为厦门水域打通了“水上高速路”,通航条件改善,船舶事故发生率下降了71%。但旧版“两制”已实施六年有余,通航环境发生许多改变,“两制”中部分条文也与现行法规存在差异,为与时俱进,新“两制”孕育而生。
“新‘两制’实行,最显著的改变在于厦门港主航道通航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厦门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唐国胜介绍,经过四期改造,主航道从原有的490米拓宽至641米、底标高浚深至17.1米,经新版“两制”重新规划,“水上高速路”拓宽,现20万吨集装箱船与20万吨散货船双向进出港,不必“封港”“蹭潮”航行了。
据测算,新版“两制”实施后,厦门水域“水上高速路”将全面提速,大型船舶滞留航道的情况将得到有效规避,船舶进出港航行也会更有序。通航效率提高,港区来往船舶也将增多,为保证正常通讯,现行以青屿灯塔报告线为界,划分港内外两呼叫频道,分别为VHF08、VHF67。通航秩序优化,可有效减少船舶在环境敏感区域发生碰撞、搁浅、锚泊等情况。
【链接】
新“两制”特别规定:
五万吨级及以上船舶应使用深水航路进出厦门港东渡、海沧、招银港区,船舶应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有关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其他船舶在不影响只能在深水航路航行的船舶情况下,可选择使用深水航路进出厦门港东渡、海沧、招银、石码、刘五店港区以及港内锚地、临时作业点,但应服从厦门VTS中心交通组织;进出后石港区的船舶应使用厦门港主航道(南段区)、后石航道。(记者 谢嘉迪 通讯员 蔡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