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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将采用同种技术路线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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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启动“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2021-10-11 10:00:19 来源: 福州日报

福州启动“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连江县医务人员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连江县卫健局供图)

   记者10日从市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即日起,我市按照“属地管理、知情自愿、单位组织、个人申请、免费接种、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为完成北京生物、科兴生物等灭活疫苗2剂次接种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开展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将采用同种技术路线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原则上,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冷链物品相关人员、口岸工作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做到“应种尽种”。

  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加强免疫接种。

  优先开展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具体包括:

  1.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人员;

  2.目前收治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和承担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3.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海关、边检等口岸工作人员;

  4.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交、地铁、客运、轮渡等)从业人员;

  5.医疗卫生人员;

  6.快递、环卫及其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7.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8.社会秩序保障人员,包括公安、消防、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

  9.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包括水、电、气等行业相关人员等;

  10.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包括道路和场站建设工程等其他交通系统、物流、养老、殡葬、通信相关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11.服务业从业人员;

  12.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13.60岁以上老年人。

  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可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直接与就近接种点或属地卫健局联系,安排接种。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个人根据自愿原则,可自行选择就近接种点预约接种。(记者 林文婧)

[责任编辑: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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