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2023年全省补充耕地4.5万亩,并要求各地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现全省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根据任务表,我市补充耕地0.42万亩。
《通知》指出,补充耕地任务包括补充耕地面积、补充水田面积、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等三项指标。各地要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至所辖各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规范项目实施,严格全程监管,加强考核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全省补充耕地面积4.5万亩中,4万亩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落实,0.5万亩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落实;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1.15万亩中,0.9万亩由自然资源部门落实,0.25万亩由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通知》要求,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在实现良好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立地条件实施土地平整,将建设区域周边拟退果退林后恢复为耕地的地块、其他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新增和改造耕地应尽量利用剥离的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推动提升耕地质量。(记者 曾庆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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