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发布《漳州市“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漳州市“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全市首批力争创建5至9个“无陪护”示范病区。
所谓“无陪护”,并非无人陪护,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护理员替代家属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护,推动病区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有机结合,实现无家属陪护。漳州市首批“无陪护”病房试点将在全市具备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中确定。其中,2022年,漳州市医院须申报2个以上“无陪护”试点病区,第909医院、漳州市第二医院、漳浦县医院、漳州市中医院、漳州市第二中医院、漳浦县中医院、云霄县中医院须申报1个以上“无陪护”试点病区。
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的医疗机构应委托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对拟安排在“无陪护”病房工作的护理员,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进行培训、考核。
在服务价格方面,《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无陪护”服务价格政策,费用由医院统一收取,严禁护理员直接向患者及其家属收取费用。各试点医院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优先选择患者生活无法自理,对“无陪护”服务需求较大病区开展试点,坚持在配齐配足试点病区护士和护理员的前提下成熟一个开放一个。各试点医院创建“无陪护”病区比例达80%的,认定为基本达到“无陪护”医院要求,首批力争创建1至2家“无陪护”示范医院。(刘超 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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