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29日电(蒋巧玲)福州市已引进、培育供应链企业180家,初步形成了供应链平台经济体系。近期,福州市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将在培育、引进、壮大平台企业及构建平台经济发展生态等方面提供支持。
福州市政府新闻办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供应链平台经济发展情况。据介绍,福州市供应链平台经济建设的目标是,力争2021—2025年全市供应链销售额年均增长率达30%以上。至2025年,培育年营业额20亿元以上企业30家(其中百亿元以上企业10家),专业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5个以上,力争实现5000亿元以上销售额。目前,全市共引进、培育供应链企业180家,其中2021年1—11月新增78家,合计销售额2031.3亿元。所涉行业包括钢贸建材、纺织化纤、化工能源、医药流通、生鲜食百、物流及第三方综合服务等。
为推动供应链平台经济建设,近期,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计划在培育、引进、壮大平台企业及构建平台经济发展生态等方面支持供应链平台企业发展。主要措施包括:
对2021年(含)—2025年当年新注册落地的平台企业,按照其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规模分行业给予奖励;对2020年(含)前已落地的平台企业,以其2019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为基数,按照其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规模的增量分行业给予奖励。
对限上平台企业当年纳统数据首次达30亿元、50亿元(或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为:3亿元、5亿元)的规模型平台企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每年择优评定一批(不超过20家)平台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创新示范性强的市级平台示范企业(有效期两年)并向社会公布,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