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8日电(蒋巧玲)福建省医保局消息,5月30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6元,混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5元。
根据要求,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检测机构还应按照更低的费用标准提供服务,即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同时,下调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的计费标准,即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2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每人次6元。
据悉,从2020年3月起,福建省已多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其中,单人单次检测价格由最初的每人次200元降低至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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