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8日电(刘丰)新建小区应配建智能信包箱、为“快递小哥”单件最低派费收入提供托底保障、对野蛮分拣快件说“不”……5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通过立法为邮政快递服务突出问题开出法治“药方”。修订后的条例将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建小区应配建智能信包箱
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融合邮件、快件投递接收功能的智能信包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智能信包箱,并依法组织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这是2021年智能信包箱国家标准实施后,第一个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智能信包箱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智能信包箱不仅要建好,还要用好、管好。条例规定,使用智能信包箱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运营智能信包箱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用于智能信包箱的保养维修,并定期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同时,条例确定了智能信包箱的管理主体,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智能信包箱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维护。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邮政、快递等相关企业合理使用智能信包箱,并在系统数据对接、日常使用与运营维护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智能信包箱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硬核保障“快递小哥”合法权益
截至2021年,福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已将近万人,成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快递员群体面临着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时常遭受恶意投诉等诸多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条例作出创新规定,要求设区的市快递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当地快递企业,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快件收派人员正常劳动时间内平均派送数量、劳动强度等因素,对末端派费进行具体核算,确定最低派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立法为“快递小哥”单件最低派费收入提供托底保障。
同时,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与其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可以为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从业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鼓励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条例还明确,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完善针对从业人员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
对“野蛮分拣”说“不”
条例规定,发生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时,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控要求,依法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邮件、快件消毒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防护;运输冷链食品过程中禁止开箱、倒货,确有开箱、倒货必要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一系列规定将邮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纳入法治轨道。
条例还对野蛮分拣快件说“不”。其中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快递企业违反该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为加强邮政快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智能信包箱管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寄递服务中依法使用用户信息,不得在寄递详情单上记录用户有效身份证件的类型、号码,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