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14日电(刘丰)2021年至今年4月,福建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额658亿余元。
今年5月15日是第13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据13日福建省公安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紧盯各领域突出经济犯罪,以云端行动、“控风险、追逃犯、护稳定”及“闽剑”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坚持民生犯罪“重点打”,严厉打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破获非法集资、传销案件517起,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坚持新型犯罪“攻坚打”,破获银行卡、骗贷、骗保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749 起,其中成功侦破莆田张某峰系列保险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60万余元;坚持链条犯罪“深度打”,破获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案件352起,摧毁了一批职业涉税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斩断了一批涉税犯罪产业链条。
同时,公安机关还为营商环境护航。今年初,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控风险、追逃犯、护稳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追逃攻坚,严打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行动期间,全省共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69起,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缉捕涉经济犯罪在逃人员23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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