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3日电(蒋巧玲)福建省医保局消息,4月3日起,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调低至每人次28元。这是福建省第六次调低该项目价格。新冠病毒核酸5混1、10合1、20合1混采检测项目价格统一为每人次8元。
价格调整后,相关公立医疗机构需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等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冠病毒检测收费有关规定,杜绝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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