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临时纳入福建省医保支付范围。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每人次5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15元每人次。
记者: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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