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福州:道路泊位管理21日起实施新规 离场超24小时未缴费将被罚-新华网
根据新修订的《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有效提升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福州交警将于21日起,在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正式启动道路停车离场不缴费处罚工作。车主可以登录“e福州”APP,通过“智慧停车”模块中的“车牌缴费”或“代缴费”功能,输入车牌号点击确认即可查询欠费订单,并及时缴纳停车费用。
首页 政情 产经 金融 房产 健康 台湾 旅游 访谈 视频 无人机 VR
头条视点原创政情视频

福州:道路泊位管理21日起实施新规 离场超24小时未缴费将被罚

2021-12-18 10:13:26 来源: 福州日报

  根据新修订的《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有效提升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福州交警将于21日起,在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正式启动道路停车离场不缴费处罚工作。

  对于在四城区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车主在离场后1小时内未缴费的,福州交警将通过智能语音和推送短信提醒,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应于24小时内缴清相应停车费用,超过24小时未缴费的,将以“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指示标志、标线通行”对违法行为罚款100元。

  车主可以登录“e福州”APP,通过“智慧停车”模块中的“车牌缴费”或“代缴费”功能,输入车牌号点击确认即可查询欠费订单,并及时缴纳停车费用。(记者 黄凌 通讯员 榕交警)

[责任编辑:郑云彩]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1、打开手机软件“微信”--“发现”--“扫一扫”。
2、对准左边二维码进行扫描
3、识别成功后,弹出是否浏览该页面,点击确定。
4、点击手机右上角分享按钮,分享到朋友圈。
手机适配版    |    电脑PC版 
Copyright © 2016 FJ.news.cn
返回
01007010001000000000000001111503112817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