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两部法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市民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一些前瞻性强、具体可行的配套工作措施,特别是对两部法规中方向性、鼓励性的条款,选择好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奖惩办法等方式,推动法规得到落实。
《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围绕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服务供给与保障、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向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提供下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并以服务清单方式向社会公布: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的养老服务;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标准的居家紧急救援服务;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的失能护理服务。市、县(市、区)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补贴标准。
《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脱胎漆器技艺的保护内容、管理机制、保护传承措施、创新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规范。
为促进脱胎漆器技艺创新发展,《规定》指出,鼓励拍卖企业举办脱胎漆器拍卖会,拓展脱胎漆器艺术品收藏和拍卖市场;鼓励脱胎漆器生产企业和从艺人员在继承传统制作技艺的基础上,研发新品种、新工艺,开发衍生品、宣传品、文化创意产品以及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工艺美术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脱胎漆器从艺人员参与各类评比竞赛,提高技艺水平;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成立研究机构、出版脱胎漆器技艺相关文献资料、参与国内外相关比赛等经济文化交流活动、设立脱胎漆器展示传承场所等方式,参与脱胎漆器技艺传承和传播。(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