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两项工业(产业)园区福州市地方标准,并将于明年1月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市地方标准改革实现“零的突破”。
此次发布的两项福州市地方标准分别为《工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和《工业(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项目认定与处置指南》。导则规定了工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总体要求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产、绿色生活、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指南规定了工业(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认定与处置的原则、分类标准、认定流程、处置方法、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为全省首批工业(产业)园区市级地方标准,标志着我市地方标准改革实现“零的突破”,我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标准研制“开篇破题”,“两项标准的实施,将极大促进我市工业(产业)园区的绿色低碳建设,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助推我市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记者 蓝瑜萍 通讯员 张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