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数量年均递增50%以上,共立案1092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703件、民事公益诉讼1223件。办案质效不断提升,督促关停整改污染企业839家,法院判决支持生态损害赔偿金1.3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约3.2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7.9亿元。全省先后有13起有影响、有成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福建“四大经济”发展。其中,全省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93件,占立案总数的52%,在全国首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系全国唯一全覆盖派驻河长办开展检察联络工作的省份。
为提升办案质效,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制发的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五年来,全省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460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由2018年的95%持续上升,今年以来达100%。同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国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有效破解公益损害“多头治理”难题。(记者 苏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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