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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检察院办案故事入选“全国十佳”-新华网
2019年,小姚奔赴“莫某”户籍所在地某法院,先后提起离婚诉讼和宣告婚姻无效诉讼,然而法院以登记结婚并非“莫某”本人为由驳回起诉。针对“莫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财物行为,检察机关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莫某”已被抓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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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检察院办案故事入选“全国十佳”

2022-02-28 10:17:28 来源: 福州日报

“7年离不掉的婚”怎么离

  吴世耀/图

  “恭喜,新年伊始就捧回一个全国大奖!”这两天,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郭倩不断收到同事和亲朋发来的祝贺短信。作为办案故事《离不掉的婚》的主讲人,郭倩说,这项荣誉属于整个团队。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评选结果揭晓,闽侯县检察院的办案故事《离不掉的婚》入选“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案件“藏”着怎样的故事,办案过程经历了哪些艰难?记者做了采访。

  困局

  踏上7年漫漫离婚路

  当事人小姚来自闽侯山区一个贫苦农民家庭,2020年7月,他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检察官倾诉了自己的遭遇,为了离婚他已足足奔波了7年。

  原来,2013年小姚经人介绍和一名自称“莫某”的姑娘登记结婚,但“莫某”第二天便带着7万元彩礼神秘消失。这是一起典型的骗婚案件,给小姚的后续生活带来无尽的烦恼。

  为了早日结束这段荒唐的婚姻,小姚辗转多个部门,均未得到解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认为双方在民政部门有婚姻登记,未予立案;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部门认为不符合撤销的法定条件,未予受理。

  2019年,小姚奔赴“莫某”户籍所在地某法院,先后提起离婚诉讼和宣告婚姻无效诉讼,然而法院以登记结婚并非“莫某”本人为由驳回起诉。2020年,小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但法院以已过5年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案件经一审、二审、再审,小姚的问题还是无法得到解决。

  后来,小姚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闽侯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细致审查,发现法院裁定并无不当,但小姚的诉求又合情合理,难道这个僵局就无法打破吗?

  破局

  跨越1800多公里取证

  闽侯县检察院办案组决心帮助小姚彻底离婚。此时,恰逢最高检部署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案组决定,启动化解程序。

  由于此案在撤销婚姻登记问题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争议较大,主要原因是小姚对骗婚女子的真实身份和骗婚行为始终没有掌握充分证据。想要打破僵局,必须找到切实证据。可是已过去7年,很多证据难以搜集。一筹莫展之际,办案组想到从“莫某”入手。很快,办案组通过民政部门的全国婚姻信息联网系统,查明“莫某”名下竟有5条登记信息同时存续,分别在广西、浙江、山西、福建、安徽。也就是说,受害者并不止小姚一人。

  办案组选择了案发时间最接近的山西进行调查。从福建到山西,跨越1800多公里,几经周折,查明事实,最终成功促成刑事立案。骗婚事实基本查清,但撤销婚姻登记远没有想象中的容易。民政部门认为,法律只明确了受胁迫婚姻的撤销权,小姚这种情况他们也无能为力,案件又一次陷入困局。

  解局

  探索“新路”迎来转机

  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统一认识分歧,办案组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重点围绕民政部门是否应该撤销小姚的婚姻登记展开。经充分讨论,大家在民意和理论上取得共识:该案虽然不属于婚姻法、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但在检察机关充分调查核实认定骗婚事实的基础上,该婚姻登记欠缺合法要件,民政部门主动纠错符合立法精神。最后,办案组依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自行纠错规定发出检察建议,这桩迟迟悬而未决的案件,终于迎来转机。

  2020年10月,小姚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被成功删除。收到这个好消息的时候,小姚喜极而泣:“这下我终于可以给家人一个交代了。”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姚家生活困顿,还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帮助协调解决其他困难。针对“莫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财物行为,检察机关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莫某”已被抓捕到案。(记者 黄芳宾 通讯员 罗金光 唐颖)

[责任编辑: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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