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养老形式,备受群众关注。截至2023年2月,我市户籍老年人42.46万人,全市97%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社区养老。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市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家庭主责、社会参与、人才支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服务体系。
编制完成《厦门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连续5年把新增养老设施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全市建成照料中心49家,社区服务站、农村幸福院583家。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立全市40多万老年人、660个社区服务站点、2300多位服务人员的养老大数据库。2020年,我市被评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2021年被列入全省首批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城市,2022年入选全国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肯定,认为我市居家养老工作取得很好成效,政府主导作用更加凸显,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走在了全省前列。不过,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居家养老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建议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构建比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硬件设施供给、多元资金投入、医疗服务、智慧养老,强化提升教育、社交、助餐、枢纽功能,提高镇(街)村(居)养老服务水平。凝聚各方力量,加大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支撑能力。(记者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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