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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全域开展“歇业备案”试点-新华网
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等提交申请 经营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终止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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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全域开展“歇业备案”试点

2023-04-18 10:47:26 来源: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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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我市全域开展“歇业备案”试点工作。自本月10日起,全市范围内暂时无法正常经营、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经营主体,均可申请歇业备案。近日,厦门三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成功办理了公司歇业备案,成为厦门首家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

  张先生表示,近几年因受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目前打算暂时歇业,休整一段时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不用跑办事窗口,在网上就能很快办好歇业手续。

  “以往,市场主体经营只有‘终止键’,没有‘暂停键’。歇业制度为市场主体在‘开业(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歇业备案”制度的实行,为经营者提供了全新的选择,可以更好地帮助经营主体逆风休整,降低经营风险,同时有效降低维持成本,为其日后发展“留住青山”。

  歇业期限

  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歇业呢?据市场监管人员介绍,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在厦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均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歇业期限届满前30日内,经营主体可申请延长歇业期限,也可以在恢复经营后再次申请歇业备案。

  需要提醒的是,歇业期限自首次歇业备案之日起计算,累计不得超过3年。累计歇业满3年,将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企业,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此外,有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联络人备案除外)情形的,也将视为自动恢复经营。

  想恢复营业

  应及时公示终止歇业

  经营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提交《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

  登记机关会将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调整为“歇业”状态,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并及时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终止歇业。

  需要注意的是,经营主体恢复营业时,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原有住所的,应当及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种申请方式】

  1.现场办

  到登记机关窗口提交申请

  2.网上办

  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等提交申请

  3.掌上办

  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App、“厦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提交申请

  【如何办理】

  登录商事登记网上审批系统,点击“全程网办”申请

  (一)歇业备案流程

  1.点击“歇业备案”按钮发起歇业备案业务

  2.填写歇业原因、歇业时间及联系人信息

  3.填写委托时间

  4.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到文书页,生成文书

  (二)延长歇业备案流程

  1.点击“延长歇业”按钮发起延长歇业备案业务

  2.填写延长歇业备案信息

  3.填写委托时间

  4.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到文书页,生成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委托代理人、歇业期间联系人等人员进行实名验证。(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李明伟)

 

[责任编辑:连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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