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今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10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报名人员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报名支教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服务期间福利待遇以及期满政策。具体内容可上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查询。
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在报名时间(5月15日8时至5月31日17时)内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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