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房源情况,福州市将于4月19日、20日启动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今年首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截至4月11日,可供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计404套。据介绍,此次配租轮候家庭共计271户。配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各区房管局和民政局认定的兜底保障家庭,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经民政部门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1120元以下(含)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各区房管局和民政局核定,按公租房资格审批结果确定的住房救助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70周岁以上老人、失独家庭、优抚对象等群体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应予以优先保障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
据悉,此次配租起租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合同期五年。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及兜底保障的住房救助对象免收租金。(记者 卞军凯)
[责任编辑:连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