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据了解,2022年全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居全国前列。
九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PM2.5浓度下降至每立方米19微克。6项指标年均浓度均优于国家标准。福州、厦门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分列第5位和第9位。主要流域I类~III类水质比例98.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8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8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9个百分点。
省有关部门加强环境信用协同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风险状况嵌入信贷管理流程,激励企业环保诚信守法,2022年环境守信企业通过省“金服云”平台获得信贷资金达39.18亿元。(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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