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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新华网
(记者 潘园园) 省教育厅、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决定实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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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2022-12-21 10:08:10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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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决定实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根据通知,为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各高校要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走访用人单位、企业累计数不少于200家。全面推广使用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各高校就业网站应于本月底之前,全部与国家、省级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资源,组织举办简历制作、求职面试和职业规划等比赛活动,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个性化就业创业指导。开展就业心理咨询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心理状况,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缓解毕业生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摸清情况,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开展精准帮扶。

  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各高校要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精心指导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记者 潘园园)

[责任编辑: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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