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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这堂“公开课”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10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

2021-12-16 18:14:4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2月16日电(刘丰)12月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黄某诉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行政确认上诉一案。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100多名福建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应邀旁听庭审。

  据介绍,本案系因行政相对人黄某不服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所有的东美陈氏民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而引发。经审理查明,在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黄某所有的东美陈氏民居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2013年2月6日,秀屿区政府对普查成果予以公布。后黄某欲翻建该房屋,却因该房屋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而未获审批,故其认为该认定行为侵犯了其合法翻建权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行政行为。2021年5月6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秀屿区政府、区文旅局作出的被诉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后,秀屿区文旅局不服,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黄某也因另有部分诉求没有得到支持而上诉。

  福建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充分进行了质证、辩论,还首次在行政诉讼中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国家级文物专家依申请出庭就案涉传统民居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是否符合文物建筑认定所需要件,发表了专家意见。

  短暂休庭后,合议庭对本案作出当庭宣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驳回黄某的起诉。宣判后,本案审判长寄语各方当事人,既要依法保护、修复好文物,也要充分考虑到文物所有人所面临的实际困境与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需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现文物保护与产权人权益保障的共赢。

  据悉,今年5月,福建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意见,探索建立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行政执法人员庭审旁听观摩、庭后通报行政审判情况、联动讲评行政应诉表现、破解依法行政依法应诉难题的“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意见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以庭代训”20余次,有效强化了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业务培训,对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连雨欣 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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