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9日电(肖和勇)龙岩市针对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推出20条措施,力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市委、市政府18日印发《龙岩市推动2023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稳”“开门红”的二十条措施》,涉及扩大有效投资、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增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保障水平6个方面。
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龙岩市计划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对一季度省市重点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纳入统计投资额高于8000万元的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项目工作经费;同时,春节期间及节后(1月5日~2月28日),将当地财政投融资项目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调整上浮12%,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节后早复工。
为提振区域消费市场,龙岩市将开展“全闽乐购·福见龙岩”年货节等促销活动,配套发放新春年货节、年夜饭等政府消费券70万元;为促进文旅消费,全市47家A级景区春节期间(1月21日~2月5日)对本市医务工作者、教师、环卫工人、残疾人、12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游客提供首道门票免费优惠。此外,当地还在企业参加跨境电商展会、购车补贴、房地产市场发展等方面出台一揽子利好措施。
2023年一季度,龙岩市千方百计鼓励企业达产增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7%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国网龙岩供电公司“电e金服”平台申请电e贷低息贷款,按年化贷款利率1个百分点给予补贴。
在企业用工保障方面,龙岩市提出,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引进劳动力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一季度奖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人。对首次到龙岩就业、市内新就业人员,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龙岩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龙岩市鼓励和支持企业留工。经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认定,对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月80%)的工业企业,可按当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