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4日电(刘丰)2023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五年,福建要健全生育支持政策及配套措施,积极应对少子化。在“三孩”政策背景下,如何提高生育意愿?多位省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
“鼓励生育、改变生育率低的现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加快建立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多方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才能提升群众的生育意愿。”省人大代表、泉州市政协副主席肖惠中建议,加快建立福建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从怀孕、分娩、产假到陪护的全方位生育支持政策,例如对孕期保健规定的项目费用实行全免,鼓励经济条件允许的地方提供孕产妇生活补贴,或由企业向孕产妇员工发放补贴。此外,还可以在税收、社保、住房贷款利息等方面给予“二孩”“三孩”家庭相应补贴。
省人大代表、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志国建议,积极引导和鼓励国企、央企、民企等社会力量出台生育奖励政策,通过建立生育补贴等激励政策,帮助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实施生育奖励政策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民营企业用于生育奖励的资金要列入慈善费用,允许税前列支。
“降低教育负担是鼓励积极生育的重要切入点,把幼儿园的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是广大育龄群体的呼声。”省人大代表、屏南县古峰镇佳洋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陆盛彪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将义务教育的年限往前移到学前2-3年,缩小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差距,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切实破解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难题。
此外,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省人大代表、仙游县莆仙戏鲤声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负责人傅丽云建议,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向居民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扶持有育儿经验和相关资质的个人提供家庭互助式托幼服务;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单位或企业单独或者联合起来,在自有场地内为员工提供灵活普惠子女托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