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当前疫情防控下做好企业用工调剂支持企业用工的通知》,对在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各类用工调剂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劳动力10人以上(含10人)且劳动力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将奖励标准从人均100元提高至人均500元。
据介绍,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用工调剂平台向调剂输入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提供《福州市用工调剂平台补助申请表》《企业用工调剂人员花名册》、调剂人员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同时,企业可实时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的“用工调剂平台”专区,登记录入缺工信息(缺工人数、工种、薪酬待遇等),人社部门将及时做好用工短缺与停工歇业企业对接,促进企业间劳动力资源余缺调剂。(记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