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省卫健委获悉,《福建省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提出我省到2025年,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目标,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据了解,示范城市创建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开展,评选工作每2年为一个周期。按照有关要求,我省第一周期(2021-2022年)示范城市申报数为1个。12月31日前为申报阶段,有创建意愿的设区市由当地卫健委、发改委将创建意向和工作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联合向省卫健委、省发改委提出申请。
《方案》提出,示范城市创建要完善政策支持,制定“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资金来源、运营方式等;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
《方案》明确,示范城市创建要扩大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产假政策,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经常性的、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并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开展家庭互助式服务等;推动创新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支持优质托育机构平台化发展;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与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记者 林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