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十项措施》,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动辖区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十项措施》指出,全省法院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视司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突出源头预防,注重前端化解,强化对行政机关的法律指引,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法律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涉诉风险预判预警,协助行政机关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努力将行政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十项措施》要求,全省法院要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诉前和解制度,深化诉非联动的平台、机制、人员、保障对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重点项目法律咨询、法律指导、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要依法稳妥受理、高效审理涉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案件,加强立审执各环节释法析理和调解化解工作。要以推进“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新机制为抓手,组织重点项目所在地、涉诉案件集中地区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深入分析涉重点项目建设案件中凸显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党委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覃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