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变动,决定接受李永祥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王锡章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训志为市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陈志毅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小荣为市财政局局长、吴翔天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林冬阳为市审计局局长,任命李充、李雄、林盛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王国晓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林中麟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李小荣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郑青为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吴华为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余秋萍为市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市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林志雄的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郑秀琴的市法院审判员职务。(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