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解决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省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医保等13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为进一步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我省将建立政策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市民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合力推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加快新市民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共享。完善新市民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研究建立金融服务新市民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新市民创业以及吸纳新市民就业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新市民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包括新市民住房安居金融需求、日常生活及其子女教育金融服务、健康保险保障、养老金融服务、民生领域资金监管。我省将全面排查新市民无贷户,形成“首贷户”拓展白名单,主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持续优化新市民“有贷户”服务,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
我省将着力强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新市民等重点群体金融服务。对规定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做好原有农村服务对象进城务工后的跟踪对接服务,优先做好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人口中新市民的后续服务。
《措施》还提出,构建新市民网格化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将新市民金融服务纳入地方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在新市民群体集中的商圈、园区、开发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联合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探索设立金融顾问。(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