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目的是:
(1)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遏制资质买卖;
(3)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
(4)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福建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此次企业资质核查专项行动,由哪一级资质审批部门负责开展核查?
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定核查部门,即:由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对本部门已审批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进行一次全面动态核查。其中:省厅审批的资质由省厅负责核查,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各自贸片区、福州新区)审批的资质分别由各资质审批部门负责核查。
三、省厅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需要核查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核查范围有两大类:
一类是2022年3月底以前,厅本级权责清单范围内已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具体包括:勘察设计资质、建筑业资质、监理资质和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另一类是属于住建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范围且厅本级已审批的及原由住建部审批但已换发为省厅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具体包括: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监理甲级资质,桥梁、隧道、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企业既有建筑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又有专业承包资质,是否都需要进行核查?
答:对于同时具有建筑、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其建筑、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核查通过后,该总承包资质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可免于核查。
对于仅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动态核查实施方案进行核查。
五、建筑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答:(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以下范围: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5.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6.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8.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以下范围:1.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六、省厅审批的哪些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核查技术负责人业绩?
答:厅本级审批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核查技术负责人业绩: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七、建筑业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有年限要求?
答: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没有年限要求。
八、针对企业反映专项行动开始后,市场上已出现的中介机构抬高带业绩的注册建造师费用问题,有哪些措施?
答:各地资质审批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系统核查,技术负责人与资质申报时提交的技术负责人未发生变化的,对技术负责人不再核查。
(2)施工企业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中的其中一年有纳入统计部门统计建筑业产值或者缴纳税收,或者有在建项目的,企业暂缓核查。
(3)企业完成的业绩达到本类别资质三级升二级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类中1个指标的(如:地上8~11层的建筑工程1项),企业暂缓核查。
(4)专项行动期间,将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予以系统锁定,防范杜绝中介“挖人”。
九、厅本级审批的企业资质自查自纠表于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交到哪里?
答:企业按照已取得的资质项数,逐项、分页填写《企业资质自查自纠表》,于2022年5月31日前上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资质审批部门,再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资质审批部门于6月10日前汇总报送省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十、技术负责人社保需要缴交多久时间?
答:近三个月的其中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