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23日电(刘丰)2021年,福建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93万件,办结98.45万件。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金银墙向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晒出”法院过去一年成绩单。
在司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方面,2021年福建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涵盖“保立审执破”环节的27项举措,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62万件;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审结涉疫情案件572件;线上服务“显身手”,网上立案20.72万件、网上开庭2.63万件、网上调解16.13万次;一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6万件;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3408件;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409件,责令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5391.88万元;办结涉台案件828件,司法互助案件6026件;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714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011件。
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方面,全省法院依法有力惩治犯罪,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19万件,判处罪犯7.36万人;一审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案件4.84万件;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12件;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5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92件802人,生效涉黑恶财产判决执行到位9990.96万元;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53.03万件,出台84条措施,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在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方面,一审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8.17万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89.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3123.20万元;帮助农民工等劳动者兑现工资款3.37亿元,快速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5.5万件6.63亿元。
同时,福建法院还自觉接受监督,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21件;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