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23日电(刘丰)“2021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秉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理念,以‘如我在诉’境界,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1月23日,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时说。
霍敏介绍,过去一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助力增进民生福祉。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落实和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新收的42882件群众信访件,能够回复的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讲透法理事理情理,三级检察院全覆盖,组织听证1132件。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严惩涉农犯罪,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救急救困作用,以农村地区“五类人员”为重点,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77万元。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性侵、虐待、拐卖儿童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866人,起诉2444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711人,不起诉799人。注重司法人文关怀,推行人性化办案,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此外,检察机关还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等方面,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98588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31477件45274人,审查起诉案件59692件82574人,公益诉讼案件3222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4197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