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日电(蒋巧玲)2022年1月1日起,福建省全面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版),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废止。
福建省医保局昨日(2021年12月31日)召开会介绍说,国家2021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
与上一版相比,有74种新增药品进入目录,包括谈判调入的67种独家药品和直接调入的7种非独家药品,其中谈判成功的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新增药品涉及21个临床组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20种,肿瘤用药18种,丙肝、艾滋病等抗感染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肺炎治疗用药2种,其他领域用药12种,患者受益面广泛。
有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均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药品。被调出的药品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严格的专家论证和评审后确定,其在新版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更好的药物可替代。这些药品的调出,也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
为确保新版目录的落地实施,省医保局已组织新进入目录的国谈药品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以便医疗机构按需采购;新增谈判药品在2021年12月29日完成了平台挂网工作,全省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通过该平台按需自主采购。同时,省医保局还开展了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医保信息系统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与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对接,按照新版目录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