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14日电(刘丰)福州市商务局消息,福州近日出台《关于扶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税收、信贷、用工等方面扶持鼓励福州市住宿、餐饮行业共渡难关。
措施明确,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暂不断气、不断电、不断水,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免收停业期房租,最长不超过2个月。
信贷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提高无还本续贷比例;为住宿、餐饮行业提供针对性、匹配性的金融服务产品。鼓励市属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地方金融组织降低住宿、餐饮行业的融资成本。
用工支持方面,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可返还30%;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予以社会保险补贴;组织暂时歇业员工到其他有需求的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人数达1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用工调剂奖补;以工代训按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受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此外,措施还引导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对每季度网络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每季度按网络销售额2%给予奖励,当年度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新增品牌住宿、餐饮连锁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的,除了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外,每家公司再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据悉,除有明确实施期限外,其余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