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特大跨境赌博案,41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经查,2015年6月至2020年,被告人谢某建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境外架设多个赌博平台,吸引我国境内公民参加网络赌博。
这一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段某等人负责平台客服、推广;陈某丽等人提供银行卡接收“地下钱庄”给予的赌盘非法获利资金;陈某彬组建非法资金支付结算团队,为该赌博平台接收、支付、流转赌资。
经审计,谢某建等人经营的赌盘共收储赌资17.58亿元,陈某丽等人接收赌盘非法获利5182万余元,陈某彬组建的“跑分”平台累计流转资金4.6亿余元。
这是泰宁法院庭审现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泰宁法院审理后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谢某建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段某、陈某丽、陈某彬等被告人也均判处刑罚,并处罚金。(记者王成)
[责任编辑:连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