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2022年,我省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社会救助持续扩围提质。全省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覆盖63.9万人,同比增长4%,及时足额发放低保和特困供养金46.8亿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8580元提高到9999元,同比增长16.5%;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1888元提高到25008元,同比提高14.3%。
凡困必救、有难必帮。我省加强对因疫因灾受困群众救助帮扶,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按急难型实施临时救助。2022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22.3万人次、支出资金3.8亿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741万元、惠及61.8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42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5万人次。将101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全面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更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我省将着力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实施开展“温暖救助”。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困难户等的跟踪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持续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健全“大数据+网络化+铁脚板”主动发现机制,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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