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2023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视频会议在福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我省预计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春运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达9800万辆次,比2019年同期增长24.5%;预计春运道路水路客运量4190万人次。
目前,全省已组织1.3万辆客运班车(其中包车6900辆)、2.1万辆公交车、2.2万辆出租车、6.3万辆网约车、1394辆地铁、327艘客运船舶以及2036辆应急保障运力。
针对今年春运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重点抓好“四项切实保障”。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科学精准。交通运输全面落实“乙类乙管”措施。从业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之外,还将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客运场站、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做好日常公共卫生管理。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部门在梳理“十大堵点”基础上,及时发布路况和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避峰错峰出行。强化与铁路、民航的协调衔接,加大农村地区、旅游景区景点等运力投放。
切实保障交通物流运行平稳。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做好粮油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和电煤等重要能源物资运输。
切实保障道路水路春运安全。据了解,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从业人员100%开展安全培训。对投入春运的车辆100%开展一次二级维护,避免交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不良、带病运行。 (记者 张颖 通讯员 赖木水 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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