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优化我省疫情防控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涉及优化入境人员健康管理,优化风险人员管理,严格做好省外入(返)闽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社区(村)防控工作,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规范核酸检测工作,规范风险区域划定、公布、管理,加强应对疫情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四方责任等9项29条措施。
《措施》明确,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上门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的第1、3、5、7天各上门开展1次核酸检测。
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和服务区、普通国省道省界口、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
入(返)闽人员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社区(村)要加强主动排查,对外来人员要督促其及时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
《措施》指出,本地发生疫情后,要加强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一般不简单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仅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风险较大时开展。同时要提高核酸检测效率,确保当天出结果。
发生本土疫情后,依据流调溯源和分析研判情况,将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但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原则上要在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由市级或县(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高风险区并对外公布,同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防范风险人员外溢。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措施》强调,做好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组建群众生活就医保障工作专班,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和就医基本需求。建立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直通热线,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际困难。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儿童专科医院要设立发热门诊;各地要充分发挥市级统筹作用,增加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床位储备数量,定点医院ICU床位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同时设置可转换ICU床位。(记者 林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