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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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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2件案件 刻录福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十年

2025-07-18 08:36:4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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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刘丰 摄

  新华网福州7月18日电(刘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志鹏17日在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32件,其中民事立案3182件,行政立案22350件。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福建等13个省(区、市)率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十年来,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持续为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聚焦“机制活”,福建检察机关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地方保护”、限制排除外地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等问题,依法探索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公益诉讼。省检察院联合省总工会签署劳动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全省运用该机制整治欠薪、性别歧视等顽疾,共办理相关案件43件。

  聚焦“产业优”,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地理标志使用、传统品牌和老字号保护不到位等公益损害问题,共办理涉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41件。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重点围绕红色资源、涉侨、涉台等特色文物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1063件。

  聚焦“百姓富”,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公益诉讼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检察机关紧盯老百姓“菜篮子”安全、饮用水卫生、“网络餐饮”安全、假药劣药等问题,部署开展“食药益路行”等专项监督,共办理相关案件2986件。围绕不良行为干预、教育权益保障、校园安全守护等难点痛点问题,办理相关案件1367件。省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专案,协同相关部门推动福建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120无障碍呼救全覆盖。

  聚焦“生态美”,全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省检察院联合省林业局制定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共适用碳汇机制办案553件,推动认购碳汇金额947.5万元,数量达24.5万吨。

  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被污染的耕地、林地、湿地约42529亩,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9773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约392.3万吨,关停整改污染企业922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共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约1.58亿元;依法提起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额约4245.88万元;督促保护国有财产和收益价值约6.6亿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21.73亿元。

[责任编辑: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