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29日电(蒋巧玲)服务台胞享受便利移动支付、优化台胞在闽职称服务、推广台胞在闽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线上申领……近日,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福建再推第三批17条政策举措。
29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介绍说,近期,福建省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第三批政策措施,涉及对台金融合作、支持台湾同胞来闽发展、扩大对台司法服务、进一步便利台胞在闽生活旅游四个方面共17条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
布放113台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一体机,支持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查询详版信用报告。为来闽台胞提供“福旅通卡”,服务台胞享受便利移动支付。设立60家重点机构,配备服务专员和专区,台胞台企可现场办理结售汇等全品类金融业务。优化台胞在闽职称服务,支持在闽台胞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漳州市5年内面向台湾护理人员每年提供240个岗位,入职的台湾护理人员可根据在台湾地区获得学历情况享受3000—4000元的入职奖补;可根据在台湾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年限、技能等级享受每年1000—10000元的在职奖补。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服务新平台、支持台湾地区仲裁机构在厦门设立业务机构等。
在进一步便利台胞在闽生活旅游方面,还推出数字“第一家园”服务平台,推广台胞在闽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线上申领,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上门办”服务,设立台湾同胞来福建旅游优惠和引客奖励等。
“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门都已做好工作准备,届时我们将同时公布各政策措施的办事窗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陈志勇说。
据了解,中央意见发布一年来,福建已经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例如,社会融合方面,“小三通”航线从复航之初每周26航次增至最多182航次;台湾居民居住证社会面应用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便利;上半年签发五年期台胞证同比增长46.6%。经济融合方面,闽台贸易稳步增长,上半年闽台贸易额464.6亿元、比增4.9%,全省新设台资企业1121家、比增27.4%,农业利用台资继续位居大陆第一。情感融合方面,上半年全省举办重要涉台交流活动100多场,累计参与台胞超1.5万人次。全域融合方面,厦门出台大陆首部鼓励台青就业创业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福州发布福马“同城生活圈”首批10条政策举措;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实现台资企业注册“全程网办”、台湾居民个税补贴“免申即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