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应急预案》提出,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制、专家组及应急联动机构组成。其中,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市市政园林局、市政集团主要领导担任。
《应急预案》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紧急程度,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影响自来水供应、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影响居民用水等不同事件的处置措施。(记者 吴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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