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连雨欣 摄
新华网福州6月25日电(连雨欣)针对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的“难点”“痛点”,福建出台了相关政策。7月1日起,《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将正式施行。这部省级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是福建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举措之一。
6月25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有关情况。福建省工信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施惠财介绍说,福建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从鼓励创新、支持推广应用、政策扶持等层面,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评定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了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在鼓励创新方面,条例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研究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支持研发人才队伍建设,首台(套)技术装备可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以及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在支持推广应用方面,支持建立协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基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产品;明确招标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台(套)技术装备投标人的内容;首台(套)研制和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国企考核等。
在政策扶持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制定扶持政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研制和购置首台(套)技术装备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据了解,首台(套)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者技术参数等有较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高端装备。近年来,福建省用于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的省级资金近2亿元。2014年以来,福建省共认定首台(套)技术装备298项,涉及研制企业190多家,带动首台(套)装备销售8000多台(套),销售收入200多亿元,促进新产品研发1400多项,申请专利(含实用新型)4000多项。
下一步,福建省工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大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力度,破解首台(套)“不敢用”“不想用”等难题,助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