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全域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的《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7年,厦门等7个沿海地市力争完成建设任务。
《方案》重点推进110余个海湾建设美丽海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和2027年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其中,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厦门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威海市、日照市、盐城市、三亚市7个沿海地市力争完成全域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任务,全国纳入监测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比例继续提升,美丽海湾建设范围内入海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
一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山—海—城”自然优势,着力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去年8月,厦门东南部海域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并位列榜首;今年1月,同安湾、五缘湾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据最新数据统计,2023年,我市近岸海域国省控优良水质面积比84.2%,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海漂垃圾分布密度96.63平方米/公里,保持全省最低。(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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