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5月30日发布高考期间对涉考培训机构的工作提示。
工作提示明确了涉考培训机构在高考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校外培训时间、地点和收费的规定,违规组织校外培训,制造教育焦虑,干扰考生备考。不得到学校开展涉高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在高考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不得发布“包过”“保证录取”等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信息,不得以“命题(评卷)老师授课”及其他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参加校外培训。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对考生和家长实施涉考涉招诈骗。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或组织考生舞弊。
高考期间,涉考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或组织进入考点考场收集高考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2024年高考真题原卷。不得编造、传播涉高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发布信息。(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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