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省财政积极统筹资金,今年已提前下达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0.91亿元,支持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提升医保基础性保障作用。我省连续1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各地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实施职工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调剂制度,根据各地参保人数、基金征收率等因素进行分配,有效均衡地区间职工医保基金负担。
发挥大病保险保障作用。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各地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集中在60%至80%。
增强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对五类救助对象开展分层分类救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础上,实施资助参保,开展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倾斜救助等多层次救助,进一步增强对困难群众的基础性、兜底性医疗保障。(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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