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办理商转公贷款,能够帮我节省近13万元利息,这大大减轻了我的还款压力。作为自由职业者,我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真是太好了!”8日,市民林女士同丈夫来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办理了80万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我市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来,发放的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
林女士是这笔贷款的主贷人,去年9月她从企业离职自主创业,通过政策文件了解到福州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第一时间开设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把原来在企业工作时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计算缴存年限。今年3月,林女士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便和丈夫一起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了商转公贷款手续。
据了解,自2023年9月起,我市已有14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账户累计缴存满24个月且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流程等均参照单位职工执行。(记者 赖志昌)
[责任编辑:程立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