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稳中有进,持续居全国前列。
全省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占比98.4%;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占比99%,优良水、优质水占比均为2018年实施国家监测以来最好年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占比88.7%。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3处入选“全国美丽河湖”,3处入选“全国美丽海湾”;44个市、县(区)获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个县(市)和1条流域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记者 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