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2023福建省乡村文旅发展指数在福州正式发布,武夷山市、平潭、新罗区、泰宁县、南靖县、永定区、永泰县、屏南县、尤溪县、晋江市、霞浦县、长汀县、福安市、东山县、武平县、上杭县、连江县、邵武市、仙游县、南安市位列全省综合排名前二十。
为推动我省乡村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乡村振兴研究会、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评价服务中心联合组建课题组,开展“福建省乡村文旅发展指数研究”课题项目。课题组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参考借鉴国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文旅资源、产品与品牌”“乡村文旅接待及服务能力”“乡村生态环境与可持续”“文旅经济发展成效”“政府保障与投入”五个维度,利用福建统计年鉴、福建省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年鉴、政府统计数据、问卷调查、政府官网、互联网大数据等多渠道数据和新技术手段,构建了一套可以测算、监测、分析乡村文旅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进程,解决发展问题的乡村文旅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课题组对全省74个参评县(市、区)乡村文旅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对标高质量发展乡村文旅,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了《2023福建省乡村文旅发展指数报告》。
据悉,开展乡村文旅发展指数评价,旨在对全省各地乡村文旅发展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和引导,从第三方视角科学地度量各地推进乡村文旅建设的进展和水平,激发各县(市、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重视乡村文旅发展。(记者 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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